供暖溫度不達標怎樣取證
文:正義網 來源:正義網 時間:2016-11-17 11:13:46 閱覽數:6970
王先生2011年入住新居,在冬天供暖季,室溫經常不達標。他未將此情況向熱力公司或供熱監管部門反映,而是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議。欠費三年后,他被熱力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辯稱自己家中暖氣不熱,但不能提交溫度不達標的相關證據,故判決王先生依照供熱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供熱公司交納供暖費。
隨著冬季的臨近,有關供暖的糾紛隨著天氣變冷而不斷升溫。實踐中,因室內溫度不達標拒交供暖費,由此引發供熱公司起訴業主的民事糾紛比較常見。這類糾紛中,往往業主勝訴率較低,原因就在于舉證不足?!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边@就是說,如果在供暖期間業主發現室內溫度不達標,應立即給供熱單位打電話,或者撥打相關供熱監管部門的監督電話,由供熱單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上門測量室溫,或委托具備室溫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書面測量記錄,這種檢測結果才具有法律上的證明力。同時,還可通過申請證據保全公證等辦法,將相關證據進行固定。
一般情況下,因供暖方責任使業主臥室、起居室室內溫度未達到供暖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相應的采暖費。具體減免金額,則需要根據各地區供暖規定或供暖合同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暖管理條例》規定的達標溫度18℃為例,多數城市的地方供熱條例都規定,當室內溫度大于16℃小于18℃時,退費比例為40%;當室內溫度大于14℃小于16℃時,退費比例為50%或60%;當室內溫度小于14℃時,退費比例為100%。發生因供暖產生的糾紛時,如果當地有地方性規定,則依據規定;如果供用雙方另有約定,那么法院將按照約定來進行判決;如果供暖單位與用戶沒有合同約定,法院將依據實際情況酌情進行判決。
(編輯:武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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