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商家二維碼,新型盜竊手段防不勝防!
文: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時間:2018-08-23 11:42:13 閱覽數:5810
現如今,網絡支付方式和移動通訊設備的普及,極大地便捷了大家的生活,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出門可以不用帶錢,但是一定要帶手機,在日常支付時問的最多的一句話便是:“有二維碼嗎?”
誠然,無論是騰訊的微信還是阿里的支付寶,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但是,有些犯罪分子就琢磨如何讓你把錢錯轉至他們的賬戶,利用二維碼盜竊,在家躺著數錢。
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劉甲和劉乙兄弟二人,于2017年9月至11月間,在北京市昌平區東小口鎮某村、昌平區北七家鎮某建材城以及沙河鎮、南口鎮等地,走街串巷,專盯使用二維碼支付的小商家。二人在網上購買了王某的身份證信息、電話卡和銀行卡,利用王某之前建立好的支付寶賬戶并印制相應賬戶的二維碼,準備實施犯罪行為。
他們通常以哥哥與柜臺工作人員交涉轉移注意力、弟弟趁機在店家的二維碼上覆蓋粘貼自己二維碼的方式,多次將杜某在內的13名被害者商店柜臺所張貼的二維碼私自更換,以此達到盜竊店主應得財產的目的。來店消費的顧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掃碼支付將錢轉入劉甲和劉乙所私自更換的二維碼賬戶中。最終造成店家損失達6700余元人民幣。
后經受害者的報警,民警在半月之內將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抓獲。在對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搜查之時均發現上百張機制假人民幣,故二人還涉嫌非法持有假幣罪。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2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檢察官提示
二維碼盜竊這種新型的盜竊手段就在我們身邊,其可以折射出社會生活的很多問題。檢察官提醒大家,在進行支付轉賬的時候多留個心眼兒,必要時向店家詢問,確認對方賬戶無誤再進行轉賬,以免自己的財產遭受不法分子的竊取。店家要時常檢查二維碼是否被偷換,也可在二維碼的醒目位置標記賬戶的名稱,方便顧客了解賬戶情況這樣才不會轉錯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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