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房主“一房二賣”引起訴訟
文: 來源:人民法院報 時間:2018-09-25 17:19:12 閱覽數:5595
人民法院報訊 隨著房價的飛漲,拆遷房以其相對便宜的價格受到了部分購房者的青睞。然而由于拆遷房的特殊性,房產交易中存在更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旦疏忽更易引發糾紛。近日,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拆遷房“一房二賣”的案件,兩位買家為了一間房子的歸屬權對簿公堂。
2013年年初,張某向於某購買了拆遷房屋一套,用作兒子結婚時的婚房。簽訂購房協議當天,張某就向於某支付了一部分房款并拿到了鑰匙,至當年年底,張某將全部房款付給了於某,但因為兒子并未立即成婚,所以張某一直將房子空置,并未進行裝修。然而到了2015年,當張某想要將房子裝修入住時,卻驚訝地發現房子早已被別人居住,而且對方也稱自己是房子的買主。原來,住進張某房屋的陌生人姓吳,在看到張貼的賣房廣告后聯系了於某。於某謊稱張某委托他出售房屋,吳某信以為真,就和於某簽訂了購房協議,并在裝修后搬進了房子。
當初的賣房者於某早已不見蹤影,張某多次和吳某協商無果,無奈之下只能訴至法院,要求吳某搬離房屋,把房子返還給自己。張某表示,自己早在2013年就付清了房款并拿到了鑰匙,房屋屬于自己。而吳某則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張某和於某之間的糾紛他并不了解,且自己已經裝修并入住,房屋理應歸屬自己。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爭議的房屋是於某拆遷所得,現尚不具備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條件。於某于2013年將該房屋出賣給張某,并已完成交付,因此,該房屋自交付之日起張某為有權占有,之后於某又將該房屋出賣給吳某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由于吳某在買房時已知該房屋出賣并交付給了張某,所以吳某占有該房屋不構成善意取得,其占有是無權占有。最終,法院判決吳某將房屋返還給張某,由張某補償吳某裝修殘值161954元。
(編輯:武曉勇)
Copyright (C) 2009 山西晉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晉城市北石店 電話:0356-3664455 傳真:0356-3663741
備案號:晉ICP備10001415號 晉公網備14050002000591號